項次 | 法規名稱 | 種類 | 發佈日期 | 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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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雲林縣都市設計審議作業原則(1100621生效) | 都市設計 | 2021/6/8 | 修正「雲林縣都市設計審議作業程序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雲林縣都市設計審議作業原則」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六月二十一日生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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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 | 都市計畫 | 2010/2/1 | 1.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內政部(89)台內營字第 8985468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42 條;並自發布日起施行
2.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三十日內政部(90)台內營字第9085969號令修正發布第5、18~21、30條條文
3.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三日內政部(91)台內營字第 0910087136號令修正發布第33條條文
4.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六日內政部(91)台內營字第0910087155號令修正發布第 18 條條文
5.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四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0910008131-1號令修正發布第 18~21 條條文
6.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0910082107號令修正發布第29、32條條文
7.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二月二十六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0920084714號令修正發布第27、29條條文
8.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二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0920087955號令修正發布第 39、40 條條文;並增訂第 39-1條條文
9.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十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0920090661號令修正發布第 29 條條文
10.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二十二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0930082876號令修正發布第15、18、29、39-1條條文;增訂第29-1、30-1條條文
11.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二十一日內政部台內中營字第0950804204號令修正發布第 3、5、11、15、17、18、20、25、27、29、29-1、34、37、39-1條條文;並增訂第 29-2、39-2條條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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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都市計畫法 | 都市計畫 | 2009/1/7 | 公布日期:民國 28 年 06 月 08 日
修正日期:民國 98 年 01 月 07 日
1.中華民國二十八年六月八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 32 條
2.中華民國五十三年九月一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全文 69 條
3.中華民國六十二年九月六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全文 87 條
4.中華民國七十七年七月十五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 49~51 條條文;並增訂第 50-1 條條文
5.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六日總統(88)華總(一)義字第 8900017390號令修正公布第79、80條條文
6.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十五日總統(91)華總一義字第 09100095630號令修正公布第 19、23、26 條條文;並增訂第 27-2 條條文
7.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100239060號令修正公布第 4、10、11、13、14、18、20、21、25、27、29、30、39、41、64、67、71、77~79、81、82、85、86條條文;並增訂第 27-1、50-2、83-1 條條文
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內字第 0930006376 號令發布第50-2條定自九十三年三月一日施行
8.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七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700288161號令修正公布第 83-1 條條文
9.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十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900123171號令修正公布第 84 條條文 |